一、电压互感器
1. 电压互感器有下列故障现象之一,应立即停用:
(1) 高压保险连续熔断两次(指 10kV 电压互感器);
(2) 内部发热,温度过高;
(3) 内部有放电“噼叭”声或其它噪声;
(4) 内部发出焦臭味、冒烟、着火;
(5) 套管严重破裂放电,套管、引线与外壳之间有火花放电;
(6) GIS 互感器设备有漏气或 SF6 气体压力低于最小运行压力值;
2. 发现电压互感器有上述严重故障,其处理程序和一般方法为:
(1)退出可能误动的保护及自动装置,断开故障电压互感器二次开关(或拔掉二次保险)。
(2)高压保险未熔断,高压侧绝缘未损坏的故障,可以断开隔离开关,隔离故障。
(3) 高压保险未熔断,电压互感器故障严重,高压侧绝缘已损坏,禁止使用隔离开关或取下熔断器来断开有故障的电压互感器,只能用断路器切除故障,然后在不带电情况下断开隔离开关,恢复供电。
(4) 故障隔离,一次母线并列后,合上电压互感器二次联络,重新投入所退出的保护及自动装置。
(5) 1211 灭火器灭火。
3. 10kV 电压互感器一次侧熔丝熔断的处理
(1) 现象:熔断相的相电压降低或接近零,完好相电压不变或略有降低,有功无功表指示降低。
(2) 处理:断开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,取下低压熔丝,做好安全措施后,检查外部无故障,更换同一规格的一次熔丝。若送电时发生连续熔断,此时可能互感器内部有故障,应该将电压互感器停用。
4. 10kV 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熔丝熔断的处理:(1)现象:
1) 电压互感器对应的电压回路断线信号表示,警铃响。
2) 故障相相电压指示为零或偏低,有功、无功表指示为零或偏低。(2) 处理方法:
1) 检查二次电压回路的保险器是否熔断或接触不良。
2) 如果不是保险器的问题,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员。
3) 检查电压回路有无接头松动或断线现象。
4) 如找不到原因,故障现象又不能消除,应立即进行停电检查。
5. 110kV 电压互感器的事故处理:
110kV 及以上电压互感器一次侧无熔断器保护, 二次侧用低压自动开关来断开二次回路的短路电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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